课题组负责人:吴秋华
课题组成员:赵海燕、徐社东、徐展宏、徐祖荣、周祖德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的出台,明确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属性和基本内涵,阐述了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渠道程序,对新形势下开展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作出全面部署,是指导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参政党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参与主体,要与时俱进,适应时代赋予的职责要求,不断提高参与协商的能力和水平。
(一)参政党协商能力的政治学释义:
所谓协商能力,就是指各种协商主体各有自身的利益及其取向, 各有自己的难题、压力、诉求和解压的愿望,通过协商者(参政党)在其中的积极协商协调,使人民中的各个部分或群众之间能够形成同一性的能力。协商者的协商能力应包含一般能力与特定能力两个方面。协商的一般能力是对协商者必须具备的基本政治与交流能力的要求,譬如中国政策与政治的基本知识、 一般社会交往礼仪、 话语表达与沟通能力、 代表意识、 一般理解能力、一般法治知识等。 特定能力则要求更高, 包括相应的专门知识、 相应的社会调研能力、政治的把握能力 、赞成或反对的能力 (相应的分析与逻辑表达能力)、 判断能力,特别是形成确定的立场与观念的能力等等。
(二)参政党协商能力提高的重大意义
1、提高民主协商能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是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一个国家在制度管理与战略管理、政策制定与执行、社会治理与秩序维护等各方面能力的整体体现,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使其能够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的能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治理体系搭建好了,治理能力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了,治理体系才能充分发挥效能;所谓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使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把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效能。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全新的政治理念。它表明我们党对社会政治发展规律有了新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要创新,也是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转向执政党的重要理论标志;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标志是“民主”、“法治”、“科学”、“创新”、“和谐”,社会资源的活力竞相迸发,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社会更加公平合理。这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再次,目前全面深化改革,解决中国当前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关键要靠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使国家治理体系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使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使社会主体能够积极、有效地参与到国家治理的过程中,最终达到国家、社会、市场三者良性互动的“善治”效果;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放在总目标的高度,是对其他各领域改革的高度提炼,只有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才能为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才能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这一新的历史条件下,参政党如何应对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及时主动的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调整工作思路方法,进一步优化完善与开发参政党功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具有重要的现实和战略意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基本要求是:必须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社会主义人民民主。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之一就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报告还进一步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时效性。”明确确立了参政党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地位。这种“执政—参政”式的党际协商,一方面,参政的各参政党将各自所联系的阶层、群体的利益要求、政治诉求、意见和建议反映到政治体系中来;另一方面,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将各党派分散的政治诉求整合到政治体系中,并以自己的先进性在重大决策过程中起决定性的作用。这样的协商过程,即可以体现绝大多数人的意愿和意志,又可以照顾一部分群体的特殊利益,既彰显了政治体系的开放性,有利于调动全民族的力量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同时,协商建立在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之上,通过协商形成的意见,被吸收到执政党和国家决策与立法的过程,成为制定政策和法律以及作出重大决定的基础。
2、参政党的协商能力成为调节国家与社会之间冲突的减压阀和缓冲器。
随着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社会结构发生变动,利益格局不断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多元群体具体利益矛盾日益增多,我国正在进入利益分化、利益博弈和利益冲突的时代,社会冲突加剧,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对发展协商民主提出了新的要求。推进协商民主,有利于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畅通民意进入党政决策的渠道,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能够有效平衡各方面利益,凝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最大共识和最强合力,促进社会团结和谐;有利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而参政党作为一支巨大的社会整合力量,通过政治协商,成为国家意志的重要表达渠道,也是自下而上表达社会民意的重要桥梁。各参政的参政党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构建双向、多层、畅通的政治传输路径,能够将各种政治资源、不同的利益和要求联系起来,吸收并同化于一个共同的目标中,包容、协调各民族、各阶层、各地区、各行业以及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缓解社会冲突,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可见参政党的协商能力成为调节国家与社会之间刚性冲突的减压阀和缓冲器。
3、参政党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主体,协商能力提高了,才可以更好的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
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一是更科学地表达利益诉求, 二是积极促进科学执政, 三是深入开展有效监督,有利于执政党坚持正确执政方式并对不当行为进行纠偏。
(三)参政党如何加强协商能力建设
1、参政党必须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参政能力,努力把自身建设成“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组织上巩固、机制上健全、充满活力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以促进参政党协商能力的提高。具体包括: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要定期对参政党成员进行培训,培养成员勤于学习思考、善于把握大势的能力。要把学习作为一种自觉修养和一个终身课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价值观,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努力培养辩证认识、客观分析、理性处理问题的能力,要主动关注时事动态、政策导向和前沿学说,努力做到胸怀大局、着眼大事、把握大势。各参政的民主党派要积极参加中共统战部门和党校、社会主义学院、本党派等举办的各种理论知识培训班、报告会,加强对民主党派历史知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时势形式的学习,建立完善的学习、培训制度,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化参政党意识,不断提高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和提高成员的参政议政能力。二是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民主党派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尤其是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始终是民主党派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对基层组织既要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积极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同时又要充分考虑到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不同于执政党基层组织的特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普遍存在无常设机构、无经费保障、无固定场所等实际问题,其成员又都是兼职的,客观上增加了基层组织开展工作的难度),对其工作要求必须考虑灵活性和实效性,不断探索基层支部工作的新模式,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让党派人员愿意把时间和精力投人到党派的建设中,并能一起分享党派组织所带来的责任感荣誉感。例如在基层组织建设中,浙江民进新安江支部的典型工作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民进新安江支部自1985年成立以来,支部不断完善、巩固、发展和创新,逐步建立完善了学习制度、组织活动制度、建立“会员之家”活动制度、年前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制度、支部委员分工和协作制度、重大活动向党组织汇报沟通制度等等,通过一系列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严格实施,使支部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从而使支部的组织力、执行力、凝聚力越来越强,被省民进和省社会主义学院授予民进基层支部自身教育全省首个教学点。特别是2011年4月创新性的与沧滩社区党委签订共驻共建协议:沧滩社区党委向民进新安江支部提供固定的组织活动场地和居民的呼声(社情民意),民进新安江支部为沧滩社区提供书画及文明礼仪、科普知识、保健常识方面的服务等,进行了一系列共驻共建、互利互惠活动,取得双赢的良好成效,支部活动搞得有声有色,红红火火,创出了自己的特色。再如浙江民进临海科经支部2010年3月,该支部就尝试着与中共基层组织签订了三年的《结对共建协议书》,探索以“友好结对、服务社会、共建和谐、共创品牌”为宗旨的崭新工作模式,走出一条与中共基层组织结对共建、共谋发展的基层组织建设新路子,为推动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树立新典型。四年多来,该支部坚持以党为师,确立“一个愿景(以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急民所需、促进和谐为愿景)”、两平台(搭建基层支部互动平台和社会服务平台)、“三提升”(提升支部的组织能力、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四共建”(共建组织工作新机制、共建社会服务团队、共建服务示范基地、共建学习载体),参政党支部和地方中国共产党支部同心同德,共建共荣,积极创建“同心同行”品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三是加强民主党派后备力量的培养。在现有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拓展发展空间,争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入民主党派,扩大社会影响力。
2、不断提升民主协商质量,做到理性协商、真诚协商、和谐协商,以质量提升参政党的协商能力。参政党参政议政如果流于空泛与形式,不能体现自己独特的政治优势,就很难得到中共的采纳与认可。必须明确导向性,做到服务大局敢担当,相互尊重讲平等,包容理解增共识,商量沟通促解决,消弭分歧求和谐,化解矛盾增团结。要提倡科学协商、理性协商,力求有序整合,让最完善、最有代表性的协商意见得以表达,使得多方利益求得共识、获得共赢。
3、提高参政党协商能力重在增强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能力。提高政协民主协商能力,首先必须做好“民”字文章,提升反映民意、汇集民智、维护民利的能力。发展协商民主说到底就是为了把各界群众的愿望诉求反映好,把各界群众的智慧力量集聚好,把各界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其次必须下足“协商”功夫,提升和寻求各界的最大公约数、增进最大共识度的能力。
随着社会变迁和社会结构转型的加速,人们的政治参与意识、利益诉求愿望日益增强,对参政党参政议政的协商能力提出可更高的要求。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同参政党的政治协商”,意味着参政党在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方面要承担更多的责任。今后参政党不仅要积极参与高层协商(我国高层次的政治协商有两种形式,即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协商以及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参政党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更要采取灵活便利的形式调动全体参政党成员参与政治协商的积极性。各参政党必须深入学习、研究、掌握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准确认识和把握世情、国情、党情的大方向,要深入基层,加强调研,掌握实情,把握民意,尽可能做到对议题亲见、亲历、亲为和信息全面、民情顺畅,不断提高自身的协商素质和对接力,打造和储备一支走出去会看、坐下来能写、站起来敢说的综合型协商人才队伍。
4、提高参政党的协商能力要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作支撑,完善创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机制,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民主协商要让各界的民意民智通达到党政部门,进入到党政决策过程,必须要有制度机制作保障。民主协商能力强不强与民主协商制度建构能力、民主协商机制健全能力、民主协商规定落实能力密不可分。要根据政协协商民主发展的实际进程,认真分析影响参政党协商能力提升和作用发挥的机制因素和薄弱环节,把建立健全制度与强化制度落实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协商议题确定机制、知情明政机制、协商形式选择机制、协商主体遴选机制、各界意见表达机制、协商意见报送和反馈机制,形成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并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5、提高参政党协商能力必须不断拓展民主协商形式。拓展民主协商形式,要注意创新性和实用性相结合,可操作性强,决不追求大场面,切忌搞大呼隆,力戒做表面文章,做到灵活多样、务实高效。比较常规的协商形式譬如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小型座谈会、民生论坛等,也要精心研究民主协商活动的程序步骤、方式方法。无论是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都要营造浓厚的民主氛围,尤其要搭建多层次面对面交流协
结语
站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高度来推进参政党协商能力的提升,提高参政党在公共决策中的参与地位,全面科学履行参政党职能,不断提高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动员本组织全体成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出谋献策。